公司考勤制度(更新)

2013-11-04 邱俊娟


自2013年11月1日起,公司严格执行本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员,包括股东和全体员工;股东迟到和请假扣薪将纳入公司活动经费,并在公司公示。

 



第一条   公司考勤时间为每月1号到当月月底,每周5个工作日,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00时至6:00时,其中1:00至1:30为公司提供专用午休时间,并计入工作时长。(周六、日或节假日上班或者加班的员工,按正常上下班记录考勤)


 


第二条   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签到签退的方式是通过“员工之家”执行网上打卡,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实施,记录员工上、下班情况。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签到签退情况,记录考勤。


 


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签到签退,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3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1天处理,扣发2天工资。


 


第四条   公司员工要求9:00之前签到,发生如下情况:


1.迟到15分钟以内(即9:15之前)签到,视为迟到。当月迟到少于3次(包含3次),暂不扣薪,暂不记入绩效考核扣分。当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者,按请假处理,每次扣0.5小时时薪,并在当次绩效考核中扣1分。。


 


2.迟到15分钟以上——30分以内 (即9:15——9:30之间)签到,未提前请假,视为旷工半小时,扣1小时时薪;并在当次绩效考核周期内,扣1分。


 


3.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以内(即9:30——10:00之间)签到,未提前请假,视为旷工1小时,扣2小时时薪;并在当次绩效考核周期内,扣1分。


 


4.迟到1小时以上3个小时以下的,未提前请假,视为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并在当次绩效考核周期内,扣3分。


 


5.迟到三个小时以上,一天之内的,未提前请假,视为旷工一天,扣2天工资;并在当次绩效考核周期内,扣5分。


 


6. 如有特殊情况,比如外出办公,突发事件等情况,须提前向事业部或中心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说明,到达公司后第一时间向人事行政部提交《补签到/退申请表》。


 


第五条   公司正常下班时间为18:00,在下班时间前,非公司业务需要,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早退。如发生下列情况:


1. 12:00之前离开公司者,且未请假,视为早退,按旷工1天处理,扣2天工资;并在当次绩效考核周期内,扣5分。


2. 13:30之后,18:00之前离开公司者,且未请假,视为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扣1天工资;并在当次绩效考核周期内,扣3分。


3.因公司业务需要,外出办公的员工,无法在正常时间回到公司,须向事业部或中心负责人说明,并向人事行政部提交《补签到/退申请表》。


 


第六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公司全体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