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实施规则说明

2015-07-16 邱俊娟


一、出勤考核



平均每日出勤时长 = 实际工作时长(不包含周六日、节假日加班时长)/本季度国家规定工作天数



 



评价分数:根据平均每日出勤时长对应的分数区间值,最大值取最高分,最小值取最低分,根据人数均分分数区间值。



 



二、企业文化、职业化精神考核



评价分数 = 自我评分*20% + 主管评分*80%



 



三、业绩完成情况考核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销售业绩完成情况,给定评价分数。



 



四、素质能力考核



各部门负责人与被考核人面谈确认考核项和分值。



评价分数 = 自我评分*20% + 主管评分*80%



 



五、加减分项



1、在日常工作中,经理级及以上管理者对被考核人实行实时加减分。



2人事行政部将在考核季度末汇总被考核人的加减分情况以及特殊贡献加分。



 



六、工作改善计划



在每个考核季度初,由被考核人和考核人分别填写工作改善计划。



 



七、绩效考核成绩为未来薪资变动和职位调整的核心考核指标。



 



评定规则:



、等级评定分数标准

























100<=S




90 <= A < 100




80 <= B < 89.99




70 <= C < 79.99




60 <= D < 69.99




E <60




 



二、浮动工资



SAB等级的员工可以获得下一季度的薪资浮动,浮动比例和考核季度的公司业绩有关。 浮动比例范围如下:



S: 15%-30%



A: 10%-20%



B: 5%-15%